为进一步完善佛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政策,科学制定中考方案,经过综合各方意见,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在去年中考政策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制定并发布了《佛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为让广大考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2017年的中考政策,让社会各界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实现中考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目的,现将主要改革内容介绍如下:
一、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不变,中考录取办法不变
提前批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与去年做法保持不变。佛山一中所有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8所学校的指标生面向本区招生,剩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2017年中考招生录取仍然采用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的做法。
二、新增为残疾考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的举措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全市残疾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措施的通知》(佛教招〔2016〕17号),各区招生考试部门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区实际,提供相应的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三、进一步规范加分
2017年中考取消报读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的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原加分规定“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者教育与体育行政部门合办的体育比赛,取得省级以上前六名或者市级前三名的,或者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者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应届毕业生,报读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特长生时,这类考生可在以上两所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60分以内提供档案给学校审查录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自2017年起取消此项加分项目。
其他有关《佛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详细内容,可登录佛山教育信息港(www.fsjy.net)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