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农业部牵头,中农办、国家林业局等多部门联合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正在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稳步推进。本次股改确定的试点共有29个县(市、区),试点的期限是2017年底,最主要的做法是将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让农民成为村集体的“股东”。请谈谈你对农村股改政策的看法。
【参考答案】
熟悉中国农村情况的人都知道,农村集体资产归集体所有”。但“集体”概念界定模糊,名义上归集体所有的资产始终处于尚未量化确权的状态,农村集体资产长期“人人所有,人人无份”,成为虚拟的“蛋糕”,看得见摸不着,无法体现农民主人翁地位。而且个别地区的集体资产还是本沉睡的“糊涂账”。
这种现实的尴尬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由于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管理不严而导致贪腐、资产荒废、闲置等问题在当下相当严峻。此次股改主要目标是将虚拟的集体所有变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真正“按份共有”,让农民以股份形式持有集体资产,变为集体股东,使其名义上的产权实体化,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资产不明晰、所有权被虚置的问题。
如果从积极的一面思考,农村集体资产“股改”还有诸多利好。一旦确权完成,农民可以动用股权进行抵押贷款、流转交易,从而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尤其重要的是,作为“股东”的农民能够没有后顾之忧地持股进城,这对城市化进程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舆论把农村集体资产“股改”称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村集体企业改制后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三次重大突破,良策也。
然而虽为良策,其实施和推行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困难和问题,毕竟改革是利益的再调整,牵涉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农民既然成为了股东,那么是否尊重股东权益就是判断“股改”成功与否的关键。而农民如何利用“股改”机遇,直接或间接参与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推动村集体及个人资产增值,则很难一蹴而就,是一个需要长期面对的课题。一些特殊人员如“外嫁女”、“回迁人员”等的股东资格确认也将成为股改工作中的难点。股改”后如何运作则将成为民众关注的最大热点。
针对这些热点、难点以及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一系列问题,首先就是处理好“分子”和“分母”关系。找“分子”就是清产核资,找“分母”就是明确成员,二者理清关系后最终实现股权量化到人、落实到户。
其次,增加农民收入。股权量化到人仅仅是股改的第一步。此时捏在农民手里还是沉睡的“死权”,要及时激活使“死权”变为增加成员收入的“活权”,就是要赋予权能,让权变钱。可以制定相关配套方案对股份有偿退出、继承及抵押、担保进行授权,让村民股东分享增值红利,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使其解除后顾之忧、带着股份进城。
再次,探索法人治理结构,确定适合的经营管理方式,做实做大集体经济“蛋糕”,这需要以透明、公开、妥善地处理各种利益诉求为前提,逐步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等行之有效的现代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