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部分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考聘用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习水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招考名额48名(其中临床类19名、检验类15名、影像类14名)。属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具体职位情况见附表。
(一)对象
2、具有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检验、影像执业资格的各类医学专业技术人员。
1、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服务于习水计生事业。
2、年龄在18岁至35周岁(1977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出生)。取得医学类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毕业证书原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5张。
资格审查:由习水县公开招聘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5月20日14:30-17:00。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领取。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在确定面试人员时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的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同一职位代码中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考职位(同一职位代码)计划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习水县公开招聘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07年2月)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同一职位代码中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
1、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示的有无违法记录的证明;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公开招聘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在同一职位代码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4、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经县公开招聘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
九、聘用审批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制。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
十一、其它
咨询电话:习水县人口计生局 0852-2732368
监督电话:习水县监察局 0852-2527441
习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