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 |
人员类别 |
类别细化 |
学历 |
专业 |
资格证 |
职称 |
年龄 |
其他要求 |
普通学科岗位 |
应届毕业生 |
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已与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
专业对口 |
—— |
—— |
—— |
大学期间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或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特殊教育岗位报考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
在职人员 |
区外在编在职教师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
专业对口 |
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
—— |
未满35周岁 |
提供在编在职教师证明 |
区内临时聘用专任教师 |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
专业对口 |
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
—— |
2008年9月1日前至今连续在我区任教、现仍在教学岗位的,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5周岁;2016年9月1日(含)前至今连续在我区中小学任教、现仍在教学岗位的,未满35周岁 |
义务教育阶段执行该条件者,可报考专业对口岗位,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对应的学科岗位。 |
夫妻两地分居的在职教师 (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我区在编公职人员) |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
专业对口 |
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
初级以上职称 |
男性未满4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
—— |
留学回国(境)人员 |
留学回国(境)人员 |
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以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
专业对口 |
—— |
—— |
未满30周岁 |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中职学校专业课岗位 |
应届毕业生 |
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已与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
专业对口 |
—— |
—— |
—— |
—— |
在职人员 |
在职教师 |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
专业对口 |
—— |
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
男性未满4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
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且有企业专业实践经历或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市一等奖以上。可适当放宽毕业学科专业对口要求。 |
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 |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
专业对口 |
—— |
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
男性未满4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
具有2年以上与报考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毕业学科专业对口要求。 |
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 |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
专业对口 |
—— |
—— |
男性未满4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
具有1年以上与报考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
留学回国(境)人员 |
留学回国(境)人员 |
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以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
专业对口 |
—— |
—— |
未满30周岁 |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校医岗位 |
应届毕业生 |
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已与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或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
—— |
—— |
—— |
大学期间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或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
在职人员 |
在职人员 |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或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
执业医师资格证 |
—— |
男性未满4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
—— |
留学回国(境)人员 |
留学回国(境)人员 |
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以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
临床医学或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
执业医师资格证 |
—— |
未满30周岁 |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学校会计岗位 |
应届毕业生 |
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已与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
财务会计类专业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 |
—— |
—— |
在职人员 |
在职人员 |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
财务会计类专业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 |
男性未满4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
—— |
留学回国(境)人员 |
留学回国(境)人员 |
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以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
财务会计类专业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 |
未满30周岁 |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