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纳雍县县直中学高中教师12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纳雍县县直中学高中教师125名,具体职位设置、资格条件等见纳雍县县直中学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
二、招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被辞退未满5年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考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发布招考聘用通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0日至2012年5月23日下午6:00前;
(二)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纳雍县2012年招考聘用县直中学高中教师报名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四)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达不到3:1,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计划。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领发准考证时间:2012年5月25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准考证。
领发准考证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上午 9:00—11:00;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第九教学楼。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一律用普通话,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纳雍县2012年招考聘用县直中学高中教师面试方案。
面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
面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小教室。
七、体检、考察、聘用
(一)体检
按照拟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得分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04〕1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自备与报名时的同底照片1张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 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2012年5月28日,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人弃权出现空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考察时间:2012年5月29日。
列入考察的人员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县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已婚人员提供《纳雍县2012年招考聘用县直中学高中教师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必须经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签字确认“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婚人员提供由乡级计生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三)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属应届毕业生的于2012年5月30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签约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往届毕业生于6月5日前将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或使用特快专递邮寄到纳雍县教育局人事股(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编:553300)。
拟聘用工作结束,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准调离聘用单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今后五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
招考工作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5、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7、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
8、2012年8月31日前未提交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的。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6723。
监督电话:0857—3536024。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公开招考聘用县直中学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光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 涛(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安永红(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龙 颖(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开怀(县政府办主任)
胡云超(县政府办副主任)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胡 迅(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光良(县教育局局长)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曾加勋(县人口计生局常务副局长)
何 勇(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瑜(县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陈文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赵 勇(县教育局副局长)
何林森(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 剑(县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龙 坤(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杨光友(县教育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李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教育局抽人具体办公。
纳雍县2012年招考聘用县直中学高中教师报名表和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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