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6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若干意见》约八千字,由九部分组成,提出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总体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交通拥堵如肠梗阻,空气污染是哮喘,水污染是血液中毒,垃圾围城好比恶性肿瘤,文脉隐没好似失魂落魄……有人用刺眼的比喻,来警醒当前“城市病”有多严重。疾在腠理肌肤,根在经脉脏腑。大城市“得病”,暴露出的,正是短视规划带来的长久危害。
【标准表述】
从当前我国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的现状来看,一些突出问题亟待治理解决,比如城市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摊大饼”;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加重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城市规划关系到城市各行各业,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体现其政策性。尤其是涉及城市性质、布局、产业配置、用地安排,都不是单纯的技术和经济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城市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和城镇化推进等一系列的公共政策。
【具体措施】
首先,城市规划要从地方实际情况出发,在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城市经济结构的前提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真正把每一份资源用在钢仞上,用在为民、便民的实效工程中,拉动区域经济,造福地方人民。
其次,城市规划应像人一样,理应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与品位。因地制宜是城市规划的灵魂,因此要挖掘城市特色元素,处理好各种特色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创造宜人的景观环境,减少随意性、盲目性。
最后,市民的需求是城市规划的开始,好的城市规划是公众参与出来的。应改变自上而下的思维,用自下而上的民主参与方式来做城市规划决策,这样,城镇化才是“人的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