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森林公安局关于招聘辅警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森林防火和林区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永平县森林公安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4名(男性)。
主要岗位及职责:协助民警开展涉林违法犯罪、综合类勤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退役士兵及警(军)校毕业生优先;综合文秘专业优先;有公安辅警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招聘条件
l、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公安警辅工作,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具有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警辅工作情形的。
四、工作待遇
1、工资由基础工资(最低工资1800元/月,含五险)和岗位绩效考核工资(不高于400元/月)两部分组成。待《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政策实施后,经重新考核认定,待遇保障按新标准实行。
2、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招录考试。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综合测试、体检、政审、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6日起至2月10日。
2、报名地点:永平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永平县博南镇博南路201号)。
3、报名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三)综合测试
根据岗位特点,由永平县森林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组织综合测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文秘工作能力和体能测试(男子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等。
(四)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集体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决定聘用
永平县森林公安局根据综合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选。由永平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协议,所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杨警官
咨询电话:0872—6522996,13987211251
永平县森林公安局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