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近年来,有关国人出行素质的话题持续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国号称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礼法教育源远流长,客随主便、入乡随俗观念深入人心。然而随着出境旅游人数逐年递增,国人在被许多国家当成“世界金主”竞相延揽的同时,也因一些旅游陋习遭到舆论谴责和民众吐槽,中国人俨然成为不文明的代名词。
【标准表述】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与:东西方文明的差异、出境人数的迅猛增长、国民素质整体不高以及某些媒体的过度放大等都有一定关系,但究其根源,还是在于国人公共空间意识的严重缺失。
所谓公共空间,是指那些供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空间,包括街道、广场、公园、体育场、居住区户外场地、公共绿地以及公共图书馆等,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的公共资源。
公共空间意识缺失一方面表现为义务的缺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履行,明令禁止的警告性规定不遵守。另一方面表现为权利的放纵,行使权利过度,在行使自我权利的同时妨碍到他人权利。
“公共空间意识”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也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前提条件。培养法治思维和公共精神,在实现自我权利的同时不妨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大力培养国民的公共空间意识,是当前家庭、学校和社会都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
【具体措施】
第一,应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养,尤其注重广大青少年公共精神的培育和法治思维的养成,是培养公共空间意识的重要前提。
第二,相关立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合理划分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范围,明确界定公共空间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保证所有公共空间都能向全体公民开放,确保每个参与者的合法权利都得到平等尊重和保护。
第三,公共空间意识的养成除了硬规则的约束,还要靠软道德的引导。道德教育是培养公民公共空间意识的重要路径。这就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不断创新道德教育,以全体公民的自觉自律为实现路径,以社会舆论的正确导向来抑恶扬善,大力提倡和鼓励公认的或潜在的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