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6年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十三五”时期教育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要“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
【标准表述】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人类传承文化精髓、培养年轻后辈、开创美好未来的重要途径;教育是家庭幸福、国家富强、民族兴旺的重要基石。一个国家富强不富强,一个民族有没有发展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因此,无论何时何地都要重视教育。
但当前我国的教育就教育质量和公平而言,存在的问题有:科学的教育理念还未牢固确立,单纯以升学率考核学校、以分数评价学生的现象在许多地方还普遍存在,重智育轻美育体育的倾向尚未得到扭转。
教育公平,概括起来指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或原则,一般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个层次。教育质量一般是指教育结构体系及其教育活动满足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明确或隐含需求的程度,它的内涵随着教育发展与改革的过程不断变化。
【具体对策】
首先,强化政府主导,着力营造制度环境,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
其次,强化资源统筹,优化学校结构,实施教育精准扶贫。
再次,强化开放共享,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发挥品牌与特色办学的示范引领作用。
最后,深化教育管理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等关键领域的改革,破除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