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城市的天桥底是流浪人员的“住所”,然而,在广州天桥底却凭空“长”出了森然如矛尖的水泥锥,据当地居民介绍,这些水泥锥和铁丝网是为了防止流浪汉居住,已浇筑有年。因为阻挡,一些流浪汉只能睡在人行道上。但是这些水泥锥归属权属于谁,却无单位认领。这一事件经过曝光后,引起巨大争议。
【标准表述】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流浪人员的确有损城市形象。但流浪人员有在城市流浪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人不能强制救助、驱赶流浪者。
筑水泥锥驱赶流浪人员,是对乞讨者和流浪者权利的漠视。用筑水泥稚的方式来驱赶流浪人员,是最有损城市形象的做法。
对于流浪人员,该做的是劝导,广州的做法是一种典型的庸政懒政行为,筑起水泥稚,却既能驱赶流浪人员,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对于水泥锥区域的管养权属,没有部门“认领”。
一座能够善待流浪汉的城市,才是值得尊重的城市。流浪可能是生活所迫,同时却也是一种权利。对待流浪汉,简单设置障碍设施并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反倒令人黯然神伤。只有从制度上救助、从公益上帮扶他们,才能让他们感受到温暖,进而减少流浪现象。一些城市流浪汉不愿接受救助站的救助,表明现行救助机制仍存在一定弊端。对不愿接受救助站救助的流浪人员,固然不该强制救助,但在平时主动嘘寒问暖,却是部门职责所系。怎样更好地救助流浪人员,这是相关部门应积极有为的地方,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蛮横地加以驱逐。
城市化作为现代化的重要维度,可谓大势所趋,不可阻挡。不过,我们生活在城市里,不仅需要物质的丰裕,城市的表面洁净,空气的清新可人,还需要精神上的慰藉,不断升级对弱者的怜恤与关怀之心。给包括流浪汉在内的城市弱者一片避雨之地,更是城市的良心所在。无他,因为我们和流浪汉一样,都是莘莘城市人,都是一片阳光之下的国家公民。
应该有主管部门挺身而出,把这些碍眼、添堵的水泥锥清除干净,换上花草,或者将这些地方改作他用。流浪汉不可能破坏城市形象,城市管理者漠视人性,才是城市建设的最大破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