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城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就应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应城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
2017年2月22日(周三),上午8:30开始体检。
三、体检集合地点
体检对象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在应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东大街38号)505室,由工作人员通知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四、有关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对象在体检当天早上应空腹参加体检,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4、咨询电话:0712--3231912,3232316。
应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