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社会保险局2017年
招聘公益岗位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我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会保险业务协办岗位3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社会保障、文秘、法律、计算机相关专业者优先。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审查
(一)户口及性别要求:丽江市户口,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符合下列对象之一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市户籍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应聘资格:符合上述范围和对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笔试和面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周六、日休息)
2、报名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200号丽江市社会保险保险局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和四洲 0888-5159880
四、考试相关事宜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1日上午9:30-11:3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月27日上午9:30-12:00)
(1)面试时间:2017年3月2日
(2)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3)笔试、面试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丽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4)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择优聘用。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前三名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有关体检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公示人选。公示人选确定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到岗试用两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招聘。
七、招聘人员待遇及合同签订事项
试用期间2000元/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2200元/月(含5险)。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或无人报名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
九、复审和监督
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对本次招聘全程进行复审、监督。
丽江市社会保险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