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温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相关招聘单位教师或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从2017年2月16日起到2017年2月24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三、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市教育局纪检组或人事处,联系电话:88630118,88639160。通信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
温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