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精神,制订本指引。
一、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面试。
二、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候考(上午组08:30,下午组14:30)。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须将笔记本电脑及具通讯、上网功能的电子数码产品摆放到指定位置。贵重物品请勿带进考场,招聘方不负保管责任。
(二)主动出示证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三)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保持考场安静。
(四)不得使用通讯、上网设备及其它电子数码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络。备案期间不得翻阅书籍、资料。
(五)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需上卫生间,须向工作人员报告并获得同意后方可离开。上卫生间期间,须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
四、面试结束后,须等候签收面试成绩。
五、为方便签约,请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参加面试。
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