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有关要求, 201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证书开始办理,具体有关证书办理通知如下:
1、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由单位集中到市人社局专技职称科统一办理。需提供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办证介绍信、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A4纸规范填写打印的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2、证书办理时间为2017年3月1日-3月17日(节假日不办理)。
3、如本人现工作单位与报考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与新单位聘任关系证明后方可通过现工作单位办理证书。在校生报考时所填报单位与学校一致的可由学校出具证明或提供本校毕业证书原件。
中级会计师证书办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