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下设29个学院、60余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中国语言文学和物
理学等15个专业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4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8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她是在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1924年改名为华中大学)、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9年创办的中原大学教育学院的基础上,1951年组建公立华中大学,1952年改制为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由中原大学创始人之一——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1993年江泽民总书记为学校九十周年校庆题词:“发展师范教育事业,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学校在百余年的发展中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的养分,更弘扬了革命文化教育的传统,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近30万优秀人才。
现面向海内外诚聘实验(工程)技术人员20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2017年实验(工程)技术岗位原则上只招收校外应届毕业生。招聘基本要求见附件1,所需岗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招聘程序
1.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截止到4月20日。所有应聘者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218.199.196.166/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并提交应聘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
3.初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多于3人的,各用人单位可采取专业笔试、专业操作等方式,择优推荐3人参加面试,即按1:3的比例择优进入复试。
4.复试:复试由应聘者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组成。学校统一组织复试,确定拟聘用名单。
5.审批聘用:拟聘用者体检合格后报学校审批,批准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进校手续
三、待遇及支持条件
1.实验(工程)技术岗位实行预聘制,预聘期3年,预聘期内不得转岗;
2.为加大实验(工程)技术系列队伍建设力度,学校设立正高级实验(工程)师岗位;
3.实验(工程)技术人员按聘用岗位享受待遇;
4.可申请校内周转房.
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程敏 曾文冰
电话:027-6786116567861030
邮箱:3091131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