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安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关于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移民局队伍建设,适应我县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县编委会批准,决定通过考试方式选调移民局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岗位设置
本次考试选调移民局工作人员3名。
三、招考对象及条件
㈠对象
本县内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的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热爱移民安置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无任何不良警示记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5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干部身份相关证明。
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⑷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⑸考试考务费200元。
⑹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即开考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㈡资格审查
由本次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2年6月1日下午2:30—5:30,领取地点: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㈠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移民法规专业知识。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㈡面试
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遇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时,共同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若遇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由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次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
㈠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㈡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㈢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的人员;
㈣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选调的人员。
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本次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正安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选调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九、调动
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2-6402538
职位表件附件:职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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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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