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依据
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人事部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97号)。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草稿纸由考场提供,考后收回。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试题题本可做草稿纸。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齐全)方可进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和注意事项,按提示涂写基本信息和作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当年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一级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二级考试合格,由省(区、市)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5〕278号 )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70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