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仁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简章》的相关规定,由考生本人提出加分申请后,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现将申请加分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2012年5月24日至5月30日。对公示对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在公示期内请及时向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反映或举报。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将按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举报人及情况严格保密,并对所反映情况进行查实。单位或个人不得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电话:
0856—558596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5223410(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521175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