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5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招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完善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2年大方县面向社会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职位表所涉及专业均依据贵州省人事人才网发布的专业目录。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驻矿安监员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4年 5月22日及以前出生);
3、符合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条件;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时间:2012年5月23日—2012年6月1日。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2012年6月8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5张。
2、按规定收取考务费。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下载打印。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第二部分为专业技术实地操作(总分100分)。按结构化面试占50%,专业技术实地操作占50%计算总成绩。
专业技术实际操作测试时间:2012年6月12日至6月14日。
专业技术实际操作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测试,测试地点由招聘单位于2012年6月11日前通知。报考人员需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专业技术实际操作测试。
结构化面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
结构化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6月11日下午2:30-5:30,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结构化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含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技术实际操作成绩)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体检时间:2012年6月18日上午8:30。
体检报到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招聘职位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面试成绩(含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技术实际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拟招人数的,取消或削减该职位招考人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在招考方案规定的时间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成绩依序递补。
七、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人数时,按面试成绩(含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技术实际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面试成绩(含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技术实际操作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取消递补资格,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政审对象。
八、聘用
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招考及工作调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情况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5232646(大方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0857—5250650(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