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什么是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
2001年以来,为适应江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培养我省经济发展的急需人才,江苏充分利用本省高校密集,专业、学科以及教育教学资源丰富的优势,多形式、多层次地在一些主考学校开设社会急需的专业。
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高中起点本科,高中毕业的学生可以报考高中起点的本科专业,主考学校在实施考试计划时按专科、本科两段进行,用4年的时间学习。二、是专科起点本科段,只限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用2—3年的时间学习。三、是高中起点专科段,高中毕业的学生可以报考专科专业,用2-3年的时间学习。
2.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相比,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有哪些特点?
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专业为江苏省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但由于实践环节多、考生难以自学的;二是承担主考任务的高校在专业上有学科优势;三是实行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和考试管理相结合,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需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教学班系统学习。相比较而言,由于助学专业考生在主考学校接受系统的教学,考试的通过率要略高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3.目前我省自办助学专业有哪些主考学校?
目前我省招生的助学专业主考学校20余所,均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办学优势的普通本科高校,其中包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知名高校。
(二)办学形式与学制
4.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办学形式有哪些?
助学专业办学形式以全日制为主,兼有业余班办学形式。办学地点在学校所在城市,特殊情况需异地办学的必须经过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并严格控制规模。
5.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制为几年?
助学专业教学班一般实行学年制:本科脱产4年;专科段脱产2年,业余3年;本科段脱产2年,业余3年。修业年限可根据专业的实际适当延长,但不超过学制年限1年。
(三)专业开设与考试计划
6.助学专业开设的原则是什么?
开设的助学专业以应用技术、应用文科为主,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学科优势和学科特色;开考本科专业的学校应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自学考试已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一般不再作为助学专业。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自学考试频道在“招考信息”栏目中查询主考学校和招生专业目录。
7.助学专业考试计划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专科段专业设置不少于14门考试课程,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本科段不少于13门考试课程,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
(2)举办高中起点的本科专业,实施专业名称相同的专科计划和本科段计划。本科专业实行“二段制”,先实施专科段计划,后实施本科段计划。学生完成专科段计划规定的课程,在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后,可申请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学生完成专科段计划课程后,继续学习并通过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8.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如何报名?如何查询主考学校联系方式?
各主考学校助学专业的报名时间为每年7月至9月中旬,9月底前开学。报名地点在各助学专业主考学校。
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自学考试频道,在“招考信息”栏目中查询当年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目录,目录中有各校联系方式及地址
9.助学专业招生和资格审核有哪些要求?
(1)助学专业教学班的招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9月中旬前结束,9月底前开学。学生入学后,学校要组织体检。本科段资格审核在10月底前完成,凡资审、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助学专业的学习。
(2)本科段专业的入学条件是学生必须已经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未完成专科学业的在校生不得入学。报考专科段或本科专业必须具有高中同等学历。
(3)招生人数低于5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开班。
(五)考籍与学籍
10.助学专业学生的学籍和考籍如何管理?
(1)学生一经资审、体检通过,即取得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籍。学校自考办为每个取得学籍的学生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
(2)助学专业免考工作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办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学生申请不考外语的,须参加规定的替代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但不授予学位。
(六)考试组织
11.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考试时间是每年的几月?
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
12.助学专业教学班考试的组织和实施是如何进行的?
(1)助学专业的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学校自考办和学校办学所在地省辖市考办协助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有关考务工作。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助学专业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统考课程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2)助学专业考试的考试地点由所辖市考办确定。
(3)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学校完成,成绩由学校自考办负责公布。
(七)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
13.助学专业教学班怎样进行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
(1)主考学校设立或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教学管理,确保各门课程的教学学时数。学校自考办负责对助学专业教学班教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学校按专业、年级编制助学专业教学班,学生单科课程缺课学时数超过该课程规定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3)学校为每个助学专业教学班配备专职班主任,并在全日制助学专业教学班建立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
(4)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生与普通本、专科生共享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在图书借阅、校园出入、党团活动、食堂就餐等方面得到保证。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生须遵守学校的各项校规校纪。
(八)毕业
14.助学专业学生如何办理毕业手续?
(1)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要求的由省考委发给相应层次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校附署。
(2)学生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能完成学业的,由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业证明,对于不连续招生的专业,学生如希望继续学习,可转入自考相近专业继续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承认。
(九)收费
15.助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核准,助学专业的学费按学年、参照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文科每生每学年4200元,理科每生每学年45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4800元。业余班性质的助学,按全日制收费标准减半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