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素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决定公开选聘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4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共8名。具体的选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lsrsks.gov.cn,告示公告栏);丽水教育网(http://www.zjlsedu.org,公示公告栏)。
二、选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二)要求在职事业编制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应聘者请于2017年3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请到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打印一式二份并必须签有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县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丽水市教育局(地址:丽水市囿山路12号)312报告厅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选聘计划数2倍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2017年4月13至14日凭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到丽水市教育局(囿山路12号)一楼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二门,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总分为200分。
(三)面试:笔试后,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以选聘岗位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官由市人力社保局抽签产生。
(四)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本次选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教育局及选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选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626020、2626021
举报投诉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578-262603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易贤下载网:2017年第4号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