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从任职满两个聘期大学生
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拓宽大学生村官分流、就业渠道,将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在我县村(社区)任职满两个聘期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集中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二、考核招聘计划和岗位
昌宁县计划招聘11人,招聘岗位为乡镇事业编制岗位。
三、考核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范围
经批准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2008年、2009年、2010年全省统一选聘,在我县村(社区)任职满2个聘期且未就业的大学生村官;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招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考录时,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剂的;
3.在聘期内已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自行放弃的;
4.曾在以往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应当取消流动资格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
考核招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原任职乡镇党委报名,填写《昌宁县大学生村官参加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表》,由乡镇党委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招聘资格。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至3月4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核招聘对象所持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考核招聘对象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综合考核前3天,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资格复审表》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所提供资料不实不符,则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六、考核
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考核组,深入到大学生村官所原在乡镇、村(社区)和现工作地(居住地)进行综合考核。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提出拟聘用人选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考核结果进行评定,提出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昌宁先锋网(http://zswldj.yn.gov.cn/html/bs/cn/index.html)、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rsj.yncn.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及岗位、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考核、体检结果等。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要求
(一)考核招聘对象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政策,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在组织人社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考核、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招聘资格。
(二)考核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考核招聘工作,同时成立考核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对考核招聘工作的监督。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和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0875-7131361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