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
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省广大考生: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十一条“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规定,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我省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公务员,可以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考生在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以领取高级会计师成绩合格证书,但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敬请广大考生认真斟酌,慎重考虑后再报名。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