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在高考填报学校志愿时,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相应批次中填报我校。
2、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由所在省(市)进行招生院校投档,对投档至东南大学的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未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东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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