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乐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县教育局考调教师的批复》(乐编发〔2016〕26号),决定在编制内考调部分本县乡镇中小学教师到县城中小学校及天池镇所属学校空缺岗位应聘。现将教师考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名额及岗位设置
(一)本次考调人员仅限本县在编在岗教师。
(二)县城中学高中教师空缺岗位在全县中小学全日制师范本科教师、原老区中学教师及城区学校借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教师中考调;初中教师空缺岗位在原老区中学教师和城区学校借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教师中考调;县城直属小学及天池镇所属小学空缺岗位在全县中小学教师中考调。
(三)考调名额(52名)及岗位设置见《乐至县2016年考调教师名额及岗位设置》(附件1)。
二、考调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职业道德优秀,教学业绩突出,遵纪守法,近三年来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身体健康。
(二)连续聘用3年以上(2013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教育工作)。
(三)学历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乡镇中小学教师需具备全日制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原老区中学教师及城区学校借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教师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学科专业要求
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原则上要求有对口专业毕业文凭(改科任教1年以上,由学校出具任教证明亦可报考所教学科的岗位)。小学教师岗位除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英语专业外,不受专业限制。
(五)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具有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可以报考低职务等级岗位,低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能报考高职务等级岗位。
(七)报考中级职务岗位(10—8级岗位)应具备城区学校中级职称的任职条件的计算机D级合格证书。
(八)年龄条件男教师在50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66年8月8日以后,女教师在45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71年8月8日以后)。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乐至县教育局二楼。
(三)报考要求:
1、报名者根据报考条件选择岗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样表在各学校或教育局门卫室领取),每一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凡报考者需经现所在学校及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审批同意。
2、参加考调的教师,需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的在城区学校借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教师需出具借用学校证明。
3、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人。
4、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下午(14:30—18:00)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及分值
本次考调为笔试考试。
(一)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分数公布时间及查分
于考试后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持《准考证》于考分公布后的两天内(含公布的当天)向教育局人事股书面申请查分,过时不再受理。
查分内容:(1)统分有无错漏;(2)试题有无漏改。
五、考调教师的聘用办法
(一)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及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对象。如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全日制师范专业学历优先;如再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二)未形成竞争的考调岗位,报考者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有竞争考调岗位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分数,方可聘用。
(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如有问题反映者,可采用面谈、电传、书信等形式向乐至县教育局实名反映。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对报考同一岗位且有两个及以上学校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如成绩并列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全日制师范专业学历优先;如再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五)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聘用职务岗位等级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工资。
六、本次考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实施
七、本公告由乐至县人社局、乐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教育局(23322330、23329983、23333791)
人社局(23322685)
监督电话:教育局(23328998);县纪委(23353158)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