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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 |
报名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 |
报名方式 |
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 ,在“电子公告栏”点击“2017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nbpt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 |
资格初审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人事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还将在高校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
考试方式 |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直接“试讲”的办法进行。将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专业、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最匹配的人员进行“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 |
资格复审 |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职称证书、户口本(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中应聘环境药品类(药品方向)专业教师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
试讲方式 |
试讲或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技术/技能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
咨询方式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A座302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电话:0574-86891327(胡老师),86891361(姜老师),86891920(传真),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李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