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15)2号],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017年面向湖北省残疾人开展单独招生考试。
一、面向残疾人单独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
(一)报考对象
已完成2017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听力和肢体残疾考生。
(二)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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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办法
根据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大纲,参照全省单独招生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和考试大纲,在上报省教育厅批准后,以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残疾人单独招生简章、考试大纲(样题)形式向社会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速写三科,总分为450分,考试时间为300分钟。其中语文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数学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速写分值1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语文、数学试题的70%采用客观性的选择题,30%采用主观题的形式。
(四)报名办法
考生须提供本人高考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明。我校采集报名信息后打印准考证。
(五)单独招生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2017年3月22日
考试地点:在报考学生比较集中的学校设考点,统一开考时间及科目。所有考场均需达到设施安全、空气流通、环境整洁、宽敞明亮等要求;所使用的设备、器材、工具、材料、辅料、用品等,均需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达到技术等级标准,能够满足考试需要。
(六)录取办法
考生投档录取成绩为文化综合与加试科目成绩之和,按考生报考专业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面向残疾人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报名组、命题组、考务组、阅卷组、监察组、宣传组、保密组等工作小组。(略)
三、工作流程
(一)开考前两个月
1.对社会公布组考方案、考试大纲及样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命题组负责。
(二)开考前一个月
2.组织召开面向残疾人单独招生协调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3.组织制定各项工作实施细则及管理制度,由各小组负责。
4.审核各项工作实施细则及管理制度,编制《考务工作手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5.与各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确定具体考试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开考前一周
6.按保密工作要求,语文、数学试卷各出三套、速写试卷一套,交保密室保管,由命题组负责。
7.选聘、培训监考员、工作人员,确定前往各考点人员名单及行程安排,由考务组负责。
(四)开考前三天
8.随机抽取语文、数学试卷各一套,印制试卷,由命题组、监察组、保密组负责。
9.统一配置门贴、桌贴、试卷袋、密封签、核对单、记录单、资料袋、工作人员标示牌等,完成资料分装工作,由报名组、考务组负责。
(五)开考前一天
10.考务人员到达考点,组织现场报名、排考、发放准考证,留存高考报名表、单招报名表、考生身份证、残疾证明等相关资料,由考务组负责。
11.按考务工作手册要求,召开考务会,布置并按要求封闭考场,由考务组、保卫组负责。
(六)考试当天
12.考生安检、进场,由保卫组负责。
13.按《考务手册》要求实施考试,由考务组负责。
14.考试结束,按保密要求密封试卷,由考务组、保卫组负责。
(七)全部考试结束
15.各考点试卷交保密室保管,由考务组、保卫组、保密组负责。
16.组织阅卷、评分、登分,由阅卷组负责。
17.考生信息解密。逐一核对考生的考场、考号、姓名、成绩、身份证号等各项信息,形成一式三份纸质成绩汇总表和电子成绩库,装袋密封存档。考务组、监察组各存档一份、另一份用于上报省教育厅,由阅卷组负责。
18.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未正式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前,考试成绩为秘密级材料,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9.成绩查询、复核。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考试成绩,考生可凭高考报名号查询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核,由考试领导小组、考务组负责。
20.考试工作总结。组织考务组、命题组对考试命题、考试成绩分析等内容进行总结,对下一年考试大纲修订、考试内容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拟定工作总结上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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