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3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7年7月31日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核对校验原件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4.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现已由蒲江县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7年3月6日00:00至3月14日17:00。
资格审查:2017年3月6日09:00至3月15日17:00。
网上缴费:2017年3月6日09:00至3月16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7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应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蒲江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2017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7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供核对校验原件时使用。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参加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统一笔试,面试由蒲江县教育局组织。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能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或调减岗位情况于2017年3月27日前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http://www.pjxjy.com)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4月14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加分。应聘人员中符合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7年4月14日17:00前到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405办公室(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金马村一组[原东北中学,县交警队后面],电话:028-88551015)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7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政策加分情况于2017年4月28日前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http://www.pjxjy.com)公示。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及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于2017年5月10日前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http://www.pjxjy.com)公布。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按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5.查分申请。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核对校验原件
1.核对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
2.核对校验地点: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405办公室(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金马村一组[原东北中学,县交警队后面],电话:028-88551015)
3.核对校验时需提交资料:
(1)本人《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2017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
(4)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含有所学专业、学历、取得何种教师资格证及何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1份。
(6)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
(7)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团委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凡报考职业中学工业机器人培训(岗位代码:02007)岗位者,应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德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德语(岗位代码:02008)岗位者,应提供德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职业中学汽修(岗位代码:02009)岗位者,应提供大三、大四或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及学校(学院)出具的所学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5.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核对校验原件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和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岗位调整情况将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http://www.pjxjy.com)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5.总成绩公布: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http://www.pjxjy.com)公布。
(一)体检在蒲江县公开招聘事业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相关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行业特点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http://www.pjx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招聘资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动的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如系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四)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所学校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待遇。
(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七)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监督及咨询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蒲江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028)88550730
中共蒲江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28)8855107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551073;(028)88551015。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