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检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体检结果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一部分,供高校录取时参考。近日,市招委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我市高考体检工作的通知》(市招委发[2017]1号),对我市2017年高考体检工作作了全面安排。为使各位考生做好体检准备工作,顺利参加体检,市教育局现将2017年高考体检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安排,3月底前完成。
二、体检地点
体检地点由县(区)招生委员会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院承担。
三、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需进行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口腔、放射、检验等各项体格检查。根据新要求,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四、体检标准
2017年高考体检仍以《指导意见》作为体检标准。《指导意见》是在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基础上,为适应普通高校招生人才选拔的新形势,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2003年联合制定的,并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对《指导意见》,考生和家长需要弄清的是,《指导意见》相较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放宽了相关限报条件,充分体现了对所有考生权益的保护,对残疾考生的关爱,主要有三点不同:一是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二是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三是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高等学校应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对《指导意见》,考生和家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指导意见》只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的指导性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因此,考生在后期选报志愿时,既要注意本人体检时医院给出的体检结论,注意规避相关院校或专业的限报情况,又要注意所选院校的补充规定,不可忽视目标院校《招生章程》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的补充规定。如首都医科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规定:①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②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③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④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的考生。
五、体检结果
考生体检时,体检医院或体检站的医务人员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就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口腔等各个检测项目做出体检结论,最后,主检医生综合所有检测项目的结论,给考生一个“报考专业建议”,这个建议就是体检结果。提醒考生及家长的是,在检中及检后,就考生本人各个检测项目的结果及“报考专业建议”,要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限报的三类情况,看医院给出的体检结论是否准确,并在后期填报志愿时,对体检结论中学校、专业限报的,一定要规避相关院校及专业的报考,避免填报失误影响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限报的三类情况如下: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7.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条件: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阴性。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六、收费标准
我市高考体检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每生40元。
七、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
1.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须提前向所在县(区)招办提出申请,由县(区)招办与体检医院协商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有过往病史的,要如实提供病史,按程序体检。不得有隐瞒病史、代检等行为。
2.体检前48小时要注意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睡眠,防止感冒,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因为它们可能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
3.由于体检人数多,考生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这样可以节约时间;4.体检项目有抽血化验的,体检前八小时不要进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二) 体检中
1.克服紧张心理,防止由于紧张、担心而引起的血压升高、心率过速等现象的发生,由于精神紧张等原因,造成血压超过正常标准或心率过快等情况,考生须及时向体检医生说明,在体检医生的指导下,适当休息后再重新进行检查。
2. 正在服药治疗的,要主动向体检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3. 高考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放射科、检验科等,考生要注意检查体检表所列项目是否已检查完毕。
(三)体检后
1.如考生对体检结果存有疑义并要求复查,可向所在县级招办申请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后仍有疑义的,可向平凉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由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进行终检,并做出最终裁定。
2.公布体检结果后考生及家长要仔细阅读体检表,全面了解自己(孩子)的身体状况及报考专业建议,在志愿填报时,为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做参考,避免因为身体原因,错失录取机会。
平凉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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