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扩建于1996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师资力量最强、学科门类最全、招生规模最大、教学层次最齐全的法学院系,是国家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是教育部确立的第一批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国家级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由湘潭大学法学学科牵头,中南大学法学学科、湖南大学法学学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作为核心协同单位申报的“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围湖南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为充分发挥协同中心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上的作用,法学专业将从2015级本科生开始设立“卓越法律人才协同培养实验班”,遴选优秀学生,给予特别政策与经费支持,整合全省优质法学教育资源,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是为了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培养国家急需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而设,是湖南省首家知识产权学院,拥有湖南省最强的专业师资,与法学院合署办公。2013年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获批并招生,现已实现知识产权专业普通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教育的完整的人才培养。
学院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形成了一套覆盖全面、特色鲜明的学科学位点布局;打造了一系列内外兼修、兼容并蓄的教学科研平台;孵化了一批高档次、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培养了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法律、知识产权专门人才;产生了一系列服务法治湖南建设、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应用性成果,推动废除了一系列不合理的法律制度,为法治湖南建设乃至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作出了贡献,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与广泛赞许,先后被评为湖南省政府 “五一劳动奖状”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先进单位”。
法学一级学科是湖南省重点学科,设有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设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1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有法学本科专业。诉讼法学是我省重点学科,《诉讼证据法学》课程是国家级精品课程;《行政诉讼法学》课程、《国际经济法》课程、《外国法制史》课程、《模拟法庭》课程、《刑法学》课程、《民事诉讼法学》和《知识产权法》课程是湖南省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湖南省法学理论研究基地、湘潭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基地、湖南省专利分析与评估中心、湘潭大学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湖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湘潭大学反腐败研究中心是湖南省法学类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拥有全国唯一的中国-非洲法律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知识产权法学、非洲法学、体育法学是我院新兴优势学科,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
学院现有教职工71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27人;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58人;具备博士学位的教师54人;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国家知识产权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选1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全国首批专业信息领军人才1人;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2人; 湖南省首届“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3人;湖南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7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3人;“新世纪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培养对象6人;湖南省教学名师、湖南省优秀教师2人;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4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0人。另聘有40多位国内外知名法学家任学院兼职教授。近5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7项,省部级课题70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出版教材和专著100余部,发表论文500余篇。
孕育卓越法律人才的摇篮
作为湖南法学教育的领头羊,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一直处于人才培养的最前列。1983年招收了第一批本科学生,开启了湖南法学教育的新篇章;1993年获得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开启了湖南研究生教育的新纪元;1999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启动了湖南法律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2003年取得诉讼法学的博士授予权,启动了湖南法学博士研究生的教育;2005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2007年成功申报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9年开始招收法学(知识产权方向)本科、硕士研究生,2011年成功取得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和知识产权交叉学科博士授予权,2013年获批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自此形成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内多层次、完整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
经过三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法学院已经形成涵盖普通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教育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成为湖南省最重要的法律专门人才培养的摇篮。根据《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估报告》的统计,法学院研究生教育综合实力排名稳居全国第10位左右。 其中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培养质量稳居全国5-8位。已培养3000余名本科毕业生,4000余名硕士研究生,100余名博士研究生。湖南省公检法系统的骨干力量中,有70%以上是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生。湘潭大学法律人为湖南省乃至全国的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实务应用型法律人才初露锋芒
学院师生遵循“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院训,坚持“以所知追求正义,以所学回报社会”的服务社会理念,以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为平台,充分发挥智库功能,在司法体制改革、社会管理创新、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和完善党领导国家立法工作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应用性成果,为国家法治建设献计献策,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率先提出法学实践性教学的“当事人模式”,先后废除了“驾考合一”制度、删除了“身高歧视”规定,废除了“天价过路费案”所适用的司法解释、助推解决了湘潭市三座大桥收费问题、长沙路桥费等问题。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通过具体的法治事件生动阐述了法治的真谛,散播了法治火种,提升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法制日报等数十家主流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先后有四人当选为湖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被媒体称之为“湘大现象”。经过多年的实践,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探索出公益维权四部曲——法学院师生依法“叫板”、媒体密集跟进报道、政府“接招”纠正、问题得以解决,被《半月谈》、《法制日报》等誉为“湘大模式”,成为高校师生服务社会的标杆。
学院毕业生中已有300余人担任厅、处级以上职务,多人立功获奖。毕业于湘潭大学的李旭娇200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200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王东晖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三八”红旗手,并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欧阳昊200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十佳公诉人”;2001级硕士研究生(96级本科学生)蒋智勇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2011届法学本科毕业生杨子强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中华全国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在中共中央纪念抗战胜利69周年座谈会上代表全国大学生发言。2005年湖南省“十佳公诉人”评选中有6位就是湘潭大学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理论研究型法律人才崭露头角
本院学生考研、考博蔚然成风,近100人考取了博士研究生,1000余人晋升为副高以上职称,其中,我院本科毕业生廖永安、蒋大兴、江国华、郭树理在毕业后短短10年中成长为教授、博导,成为各自研究领域中的知名青年学者。
知识创新型法律人才脱颖而出
近年来,法学专业本科生获得科技竞赛和科技文化作品竞赛获国家级14项,省部级6项,共有18名硕士研究生获得湖南优秀硕士论文奖,8人获得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11人获得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法学研究生在公开刊物人均发表学术论文2.3篇。
法学专业
本专业主要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经济职能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及其他政府机关培养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刑法、民法、经济法、商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发、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知识产权专业
本专业主要为公检法等政法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大型知识产权事务所、经济职能部门、跨国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及其他政府机关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知识产权实务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包括法学、知识产权、理工科(学生须辅修理工科第二学位)三大模块。主要包括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经济法、商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导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专利代理与撰写实务。另外还需修完一个理工类专业的第二学位专业要求的专业课程,获得第二学位。
法学院网站链接:http://law.xtu.edu.cn/
知识产权学院网站链接:http://ipf.x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