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学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3人(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人,社会人员23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1.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 3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湖海塘小学3号楼一楼教室(义乌街南端,银桂苑东侧)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82378241、89150066。
2.上交材料:①应届毕业生携身份证、院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及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②社会人员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40元/人。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并以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分(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学科人数的3倍及以上进行笔试,报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2017年3月25日在南苑小学按学科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4月1日在南苑小学组织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课(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除说课外,还需进行相关的技能操作测试,说课成绩和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1:1.5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综合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入围)。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金华开发区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
1.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2.有关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3.2017年8月1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211工程”大学应届毕业生可延期到中国足彩网:7月底前)。
六、考试成绩及公示查询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jhk.gov.cn)
七、招聘简章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2.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