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开招聘,学院面试推荐,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拟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7年2月28日到2017年3月6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2-2321557;
联系人:任老师
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政编码:313000
湖州师范学院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