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珠海市金湾区第一中学)是珠海市人民政府与广东实验中学合作创办的公办高中。学校按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标准建设,建设资金将达4.5亿,占地面积99800多平方米,将于2017年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学校由广东实验中学派出优秀管理团队进行管理,面向全国招聘教师,以优质化、现代化和国际化为教育方向。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现制定我校2017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
类别 | 体育 | 舞蹈 | 声乐 | 弦乐 |
招生 人数 | 10人 (田径7人、游泳3人) | 4人 | 4人 | 2人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
注:若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招生人数的2倍,将适当调整招生类别或人数。 |
2、招生范围:珠海市全市。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符合珠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并具备报考珠海公办普通高中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2、体育特长成绩突出并在高中毕业后有志于报考体育高等院校的应届初三毕业生。能配合我校体育教师进行体育训练,服从安排参加各级比赛。
3、有舞蹈、声乐基础或有器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演奏基础的特长者,且在高中毕业后有志于报考艺术高等院校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9日——15日。
2、报名方式: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珠海招生考试网(www.zheec.net),进入网页菜单处“报名报志愿”处录入考生体艺特长项目进行报考。
四.报考资料审核
1、考生报名后必须在4月28日前到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中学(我校临时办公地点,电话:0756-7623592)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2、报名确认及审核所需材料(材料审核完即退回原件):
①自行打印的《2017年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3张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④有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各级比赛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五.考核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来我校参加专项测试。
1、考核时间:2017年5月13日,具体时间见考生须知。
2、考核地点: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中学(我校临时办公地点),体育游泳项目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体育特长生见附件1,艺术特长生见附件2。
六.录取办法
考生需一并获得术科和文化课2个录取资格,才能参加我校特长生录取。若特长生的名额未用完,则自动转入正常招生计划。
术科合格后,考生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根据术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术科成绩相同的,以其中考总分由高到低录取)。特长生录取文化科分数控制线:艺术类文化科分数线控制在本校全市统招线下50分以内,体育类文化科分数线控制在本校全市统招线下80分以内。
录取结果将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公示。
七.监督机制
1、在招生选拔中,我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特长生招生工作,投诉电话:0756-7623589;
2、市教育纪工委和市招生办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八.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报到,开考时间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2、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入学资格;
3、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市教育局相关文件。
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
(珠海市金湾区第一中学)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2017年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体育特长生测试内容、标准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