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市招收15名音乐特长生,含声乐、钢琴、中西器乐。
一、考试项目、内容及分值
音乐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
1、主考项(占70分):自选声乐、钢琴或中西器乐其中一项作为主考科目。
2、视唱练耳(占30分):模唱、节奏模打、抽签识谱(五线谱或简谱均可。)
注:考场只提供钢琴,但不设现场伴奏,请自备伴奏音乐(U盘),其他乐器请自备。
二、评分参考
视唱练耳:
1、模唱:两个八度内音高模唱。
2、节奏:2/4拍,两条4小节的节奏,教师弹奏三遍,学生模仿拍击。
3、视唱:C大调单声部旋律一条(五线谱或简谱),两分钟准备时间后演唱。
主考项及副考项:
1、声乐主考项:现场演唱一首自选作品,要求背谱演唱、歌词内容积极健康、伴奏音乐自备(U盘)。(仅限美声、民族唱法)。
2、器乐主考项:
1)钢琴类:自选作品一首,乐曲或练习曲均可。要求背谱演奏,正确把握作品节奏及速度,反复记号可不反复。
2)中西器乐类:自选作品一首,乐曲或练习曲均可。要求背谱演奏,正确把握作品节奏及速度,反复记号可不反复。(乐器自备、报考大型打击乐器的同学可提前向所报学校预约使用打击乐器。)
3、所有考生需准备主考项考试曲目复印件3份,交给现场评委老师。
三、加分规则
1、获得各类音乐考级证书(器乐、声乐、乐理、视唱练耳等)八级以上、专业比赛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者,经学校认定,专业考试可加5分,但加分后的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2、可展示其他乐器及其他音乐表现形式,所得分数只做参考,不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