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遴选咸宁向阳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及数量
管理工作人员10名。
二、报名范围
本区林业系统在职、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设置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同时热爱湿地公园建设工作;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男同志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女同志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且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3月9日--13日(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区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局一楼)报名,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调配资格。
(三)笔试
1、考试内容:湿地保护、林政管理和时事政治。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政策理解与执行力,满分100分。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岗位计划数1:3的,全部笔试人数进入面试,并进行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3:1(保留整数,取消小数)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仍并列,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再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区公务员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核
由区公务员局和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重点考察参加遴选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及组织策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面试分+笔试分。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在咸安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九)手续办理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编制部门办理用编手续,由区公务员局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到管理岗位人员,按管理岗位重新核定工资。
五、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人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遴选工作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遴选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遴选对象调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其它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2、本次公开遴选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咸安区政务网 。
联系电话:8322025
咸安区公务员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