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分蒙、汉文试卷,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报考蒙医医师、蒙药剂师专业的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具有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后给予加分:
(1)伊旗户籍考生加2分;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加2分;
(3)现伊旗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原机场医务室)的临时受聘人员或储备人才,工作每满1年加1分(不满1年按1年计算);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加5分;
(5)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加分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为2016年12月31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伊旗户籍及符合民族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持本人近期户籍证明1份;②临聘人员及储备人才需提供聘用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本人聘用最初三个月及最近三个月的工资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③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相关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人数(出现小数位时,四舍五入按整数计算),并通过“伊金霍洛之窗”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资格审核小组负责组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需持报名时所有资料的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因素致使所报岗位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另行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复审工作只进行一次。
3.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仪容仪表、执业素质和执业技能掌握情况,面试使用标准化试场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并通过伊金霍洛之窗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录取及分配。
录取分配工作参照报名时选报的工作岗位,按照“高分优选”的原则,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分配阿镇地区医疗机构工作岗位,从只选报阿镇地区工作岗位及同时选报两个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二批次分配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岗位,先从只选报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达不到招聘计划工作岗位数的,再从第一批次录取完毕后选报两个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工作完成后,通过“伊金霍洛之窗”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