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组发〔2014〕9号)和《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咸组通〔2013〕70号)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统一开展2017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
5家市直单位共遴选13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垂直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选调生具有2年以上乡镇(办)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除公开遴选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6、已进行或符合公务员(参公)登记条件;
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计算至2017年1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岗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遴选岗位、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赤壁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推荐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3月7日—15日。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填写《2017年赤壁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向所在单位提出报考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15日前到各遴选单位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提交的报名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认定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推荐表》(附电子版)、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各遴选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出现部分岗位报考人数不平衡,未达到参加笔试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3:1比例规定的,市委组织部经征求报名人员意见后,可对报名人员所报岗位进行合理调剂。经调剂后,仍有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可核减该岗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岗位,被取消遴选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另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放弃考试的,应在考试前三天向单位党组(党委)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岗位面试对象。市委组织部在赤壁网、赤壁组工网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公告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岗位面试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市委组织部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各遴选单位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五)讨论决定与公示
1、讨论决定。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遴选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的人员,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确定拟遴选人选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2、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单位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赤壁网、赤壁组工网、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录用人选。
(六)试用与录用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 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各乡镇(办)和市直各单位根据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配合,支持符合条件干部参加公开遴选。
中共赤壁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7日
附件:
易贤下载网:2017年咸宁市赤壁市市直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