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4:1,根据报名具体情况可以调剂。
(二)笔试科目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5年版)规定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按照综合管理类(A类)提供试卷。
(三)笔试时间初步定为:3月2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符合要求的文具参加笔试。
笔试时,考生于8:15开始入场,两科目笔试试卷为合订本,考试时间分别计算。两科目考试之间不休息,上午10:00,监考人员回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结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继续进行至12:00考试时间结束。
(四)笔试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
(五)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初步定于4月1日(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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