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大规模培训干部需要,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校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提前批招聘事业编制新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二、主要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年人均总收入10万元左右,享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
(三)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30岁及以下的“211”、“985”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安家费10万元。
三、招考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招考范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9:30——11:00。
2.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26幢116室(党员之家)
3.报名办法: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所就读大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和政治面貌证明,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各类科研成果,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各科学业成绩,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报名时还应填写报名表一份,提供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要求: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招聘形式和办法
1.素质考评: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计分,由中共龙游县委党校、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素质评分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2.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谈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
3.确定签约:按照综合素质得分(40%)和面试得分(60%)的合计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对象(总得分须在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对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经毕业证书等资格复审及组织体检、综合考察等都通过的,正式签订录用合同。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中共龙游县委党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本办法解释权归龙游县委党校、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县委党校:叶老师 18268957088
县人力社保局公管科:吴科长 0570-7012652
中共龙游县委党校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7日
附件1:中共龙游县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龙游县优秀人才招聘综合素质能力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