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8月8日)规定的程序,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经公开报名、试讲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试讲、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1名),名单公示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以上公示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纪委、院办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176729、87113668;
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
3、反映情况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