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于2006年2月17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遵义卫生学校和原遵义中医学校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学校始终坚持“教学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医疗帮校、文化建校”的办学理念,保持“多层次多渠道”办学的特色,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紧缺人才。按照学校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和规范人才引进工作,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为确保考核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用好和引进人才产意见》(遵发[2008]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引进人才必须紧密团结学校建设发展需要,结合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情况,首先考虑重点学科、急需加强学科的需要,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严格程序、择优选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公开、平等地选人用人,切实选准、用好人才。
二、组织领导
成立遵义医专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试组、纪检组、办公室,分别牵头负责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组织人事处。
考试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考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具体人选临时从专家库中抽调。
纪检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纪检组成员由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干部等人员组成。
三、考试考核聘用岗位及人数
1、心理学教师 1名
2、生物化学教师 1名
3、马列教师 1名
4、法医学教师 2名
5、皮肤性病学教师 1名
6、药物化学教师 1名
7、影像学教师 1名
8、毒理学教师 1名
9、计算机教师 2名
10、临床护理教师2名
四、聘用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考试考核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道德品质优良;
2、踏实肯干,为人师表,事业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愿意为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做贡献;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遵义医专2012年考核引进高学历人员计划表》(附件1)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1)2010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考的报名组织工作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提交个人信息
提交个人信息时间:2012年6月11日8:00至6月27日15:00止。
邮箱地址:zyyzrsc@163.com
提交个人信息流程如下:
(1)下载报名表。在遵义医专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遵义医专2012年公开考核引进高学历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2)编辑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编辑彩色照片到相应位置, 并以“考生姓名+报名表”文件名保存,例如:“李四报名表”。
(3)生成图像文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应聘有要求执业医师资格岗位的)等相关证件、材料的有效页面,利用扫描仪或数码相机生成图像文件(JPEG格式),每种证件材料需用证件材料名称命名。生成的图像文件要保证清晰可辩,真实有效。
(4)发送电子邮件。将各种证件及图片文件,连同编辑好的《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名称,例如:“李四临床护理学教师”。
特别提示: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个人信息后,工作人员会及时对个人信息进行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
由遵义医专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格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2012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在遵义医专组织人事处(行政楼2楼)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缴纳报名费和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应聘有要求执业医师资格岗位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由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其他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以上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其他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考核引进高学历人员的报名人数如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未达2:1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考核面试的平均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空缺,经请示上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七、考试考核
1、时间:2012年6月30日上午9:00
2、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本次招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遵义医专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面试考官组,具体人员在纪检监察、人事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临时抽签确定,现场打分。
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学业务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包括试讲(教案书写、板书设计)及提问,试讲内容由考生自行在报考专业相关教材上选定,试讲时间15分钟,提问时间5分钟,共20分钟。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
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职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经市人社部门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3、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的行为;
4、截止2012年6月29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隐瞒有关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
十、公示
经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遵义医专校园网及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三、未尽事宜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2-8920152 (遵义医专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2-8935019 (遵义医专纪委)
0852-866265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遵义市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考核引进高学历人员计划表
《遵义医专2012年公开考核引进高学历人员报名表》待更新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