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经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105名到事业单位工作。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部分紧缺职位的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具体见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及以上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6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7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其他招聘对象及条件等以《雷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为准。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专业人才招聘信息。于2012年5月25日—31日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及有关普通高校发布招聘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条件资格等有关情况。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采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2年6月2日上午9:00—下午17:30,重庆市报名点(重庆师大);
2012年6月3日上午9:00—下午17:30,成都市报名点(四川大学);
2012年6月7日上午9:00—下午17:30,贵阳市报名点(贵州师大);
2012年6月13日上午9:00—下午17:30,雷山县报名点(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乡镇基层所、院、站等事业单位的,按招聘职位序号及专业进行报名,待政审考察合格后,按报考单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⑤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预先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eishan.gov.cn)下载《雷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雷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时交已填写好的《雷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免收报名费。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只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初审,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暂不进行其他未取得的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待毕业后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报考者须于2012年 7月31日前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
3、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即初审、复审同时进行)。
(四)招聘选拔的原则
招聘的方式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1、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在1:1以内的,采取面试及考核考察选拔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但拟聘用人选在校所有学科的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成绩单上学科成绩未标明成绩的,按优85分,良和中75分,及格60分计;补考合格的学科均以60分计)。
2、某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上(不含1:1)的,采用面试方式招聘,面试成绩超过60分及以上的,可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入围体检对象。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由雷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1、面试时间及地点:
①重庆市报名点(重庆师范大学);
面试时间:2012年6月3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重庆师范大学
②成都市报名点(四川大学):
面试时间: 2012年6月4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四川大学
③贵阳市报名点(贵州师范大学):
面试时间:2012年6月8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
④雷山县报名点(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面试时间:2012年6月15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专业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在雷山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抽调。省外报名点不确定递补,招聘名额不足的可以调剂到下一个报名点进行招聘。贵阳市报名点(贵州师范大学)、雷山县报名点(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再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若出现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简章》规定,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论下达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复检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考生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另行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上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由组织、人社部门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
2、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3、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经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四、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1、经公示7天后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察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雷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具体考核办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见习期),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参公人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提出工作调动、辞聘、辞职等事宜。
3、同时考取几个县或州的考生,可以在县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选择,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书面自愿放弃申请原件到县人社部门的,视为自动放弃;州人社部门正式行文聘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县市。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leishan.gov.cn),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考生填写、提供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等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雷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人员全程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我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处理。
八、在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因考生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本方案由雷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由雷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5-3336770 (雷山县人社局职称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5-3331010 (雷山县监察局)
附件1:雷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重庆师范大学报名点,招聘名额22名)
附件2:雷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四川大学报名点,招聘名额19名)
附件3:雷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贵州师范大学报名点,招聘名额52名)
附件4:雷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雷山县报名点,招聘名额12名)
注:《雷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来源于雷山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5月28日。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雷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的文件。《雷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