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幼儿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镇直属中心幼儿园教师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2017年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具有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且取得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前。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办法
发布公告。仙桃市人社网、仙桃教育信息网、有关高校网站于3月上旬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10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招聘专班赴省内外高等院校参加大学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接受毕业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也可以直接到仙桃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登记照片二张,填写《2017年仙桃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签订《诚信承诺书》。
(2)网络报名。应聘者填写《2017年仙桃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传到rsk3319981@163.com。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审查)各一份,近期登记照片二张,《2017年仙桃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并邮寄至仙桃市教育局人事科接受资格审核,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3)资格复查。4月中旬,仙桃市人社局、教育局联合对资格进行复审。
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院签章的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等证明报名。
暂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合格证。
集中测试。
(1)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基本知识。
(2)面试。重在测试个人基本素质、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讲课(或说课)为主。
(3)笔试、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时间另行公告。
4、体检和考核。2017年4月下旬,进行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是对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签订就业协议。2017年4月底,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所签协议无效。
6、办理正式聘用手续。2017年8月底前,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315。
仙桃市教育局地址: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10号,联系人:王生浩,电话:0728-3319981。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桃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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