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3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太仓市户籍,50周岁以下男性(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1.水政执法船驾驶员1名:船舶驾驶员3类资质,且适任长江航线;具有5年以上船舶驾驶经验;
2.水政执法船轮机员1名:船舶轮机员3类资质,且适任长江航线;具有5年以上船舶轮机操作经验;
3.泵站高压电机运行维护工1名:持有高压电工作业证;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法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9:00—2017年3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入口(http://okgo.tcrc.com.cn:81/gqzp/readme.aspx?t=2)
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
2.资格审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基本条件和具体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进行。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相关录用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职位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
5.考察:对通过面试并且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四、录用及待遇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后,发放录用通知书。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录用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与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年收入约3.8万元(含个人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另给予约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绩效奖励。
五、其他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由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太仓市水利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