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猇亭区文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管理人员2名,图书馆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管理人员
1.图书馆业务副馆长(1人)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文史类、图书馆学、档案学相关专业;
(2)具备较好文字功底和综合管理能力,能熟悉操作和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35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4)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5)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在猇亭有固定住所的优先;
(6)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
2.文化馆业务副馆长(1人)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艺术类相关专业;
(2)热爱文化文艺工作,具备文化活动组织、艺术辅导培训等方面能力;
(3)35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期计算);在艺术领域有突出造诣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
(4)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5)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
1.图书馆工作人员一(1人)
(1)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2)35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3)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在猇亭有固定住所的优先;
(5)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
2.图书馆工作人员二(1人)
(1)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35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3)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在猇亭有固定住所的优先;
(5)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2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猇亭区文体新闻出版旅游局(猇亭区正大路30号交通局大楼4楼)
3.报名咨询联系人和电话
秦老师:6512949,13487219448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3)在实施笔试前,如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则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在猇亭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告。
(三)考试安排
1.笔试:笔试时 间和地点通过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并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区人社局网站上公示。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区人社局审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学历真实性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并考察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在猇亭区人社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录合格的,试用期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管理人员月平均工资3600元/月,图书馆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2500元/月(工资结构为底薪+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合格后,每年工资根据社会经济水平进行适当增长,缴纳五险,提供工作餐。
五、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