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局、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全省检察院系统招考司法警察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菏泽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检察院系统录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体能测评的人员范围为:报考菏泽市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要求
体能测评项目:男子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纵跳摸高,女子为10米×4往返跑、800米长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要求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考核政审人员名单确定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员。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四、体能测评组织
体能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检察院,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能测评费100元和必要的饮用水、运动服装,于6月3日早晨7:00,到菏泽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菏泽市府东街155号,从火车站、汽车站乘2路公共汽车到市政府站下车,往北走150米路东)集合。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