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溪市委党校是市委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轮训、党的方针政策宣讲、经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经兰溪市编办、兰溪市人力社保局同意,拟招聘事业编制教研室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专业、岗位、年龄要求
1、招聘对象、专业要求、岗位及职数:
招聘岗位 | 专 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人数 |
教 师 | 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教育学 |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人 |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 3月 27日及以后出生)。
3、其他要求: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署名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是3月27日-4月5日。邮箱:1275311612@qq.com。
二是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报名时间4月8日上午9:30-13:00(报名表及需提供资料详见附件)。
2、联系方式:
(1) 中共兰溪市委党校,蒋老师,0579—88887491,邮箱:1275311612@qq.com
(2)浙江师范大学,许老师,0579-82282645,邮箱:61416160@qq.com
三、考核签约
1、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后进行考核,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及岗位匹配度确定笔试入围名单,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与地点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后通知。
2.根据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及本人在校期间综合考核情况确定签约对象。笔试和面试占比为5:5,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3.签约后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录用为我校事业编制教师。
欢迎有意向的毕业生携带本人资料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参加应聘。
中共兰溪市委党校
2017年3月13日
附件1: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