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外专培中发〔2017〕2号)精神,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5月20日 | 上午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
10:40-11:10 | 三级口译实务 | ||
10:40-11:40 | 一级口译实务 | ||
下午 | 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 |
15:10-16:1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
11月4日 | 上午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
10:40-11:10 | 三级口译实务 | ||
下午 | 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 |
15:10-16:1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语种和级别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设有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均分为一、二、三级,其中英语口译分为交替传译、同声传译两种。
根据国家考务工作分工,我省2017年5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开设英语一级口译、二级口译(交替传译)、三级口译和日语一级口译、二级口译(交替传译)、三级口译考试,11月开设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和三级口译考试。其他专业、级别语种及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10-12333,网址:http://www.bjrbj.gov.cn/bjpta/。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和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执行。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口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专业为“英语口译(交替1科)”、“日语口译(交替1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翻译口译考试时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1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培养院校名录见附件2。
(四)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
五、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进行报名,报名入口:http://182.92.48.31/ombmfront/。2017年上半年5月20日口译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13日9:00-3月27日17:00。2017年下半年11月4日口译考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13〕302号文规定,我省一级口译翻译每人500元,二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每人255元,三级口译翻译每人230元。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请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2.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3.电子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和信息填报后,请下载打印《2017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并自行妥善保管。《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5.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6.考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一级口译以及二级口译免1科的考生,请按照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公布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
六、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考前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在5月15日9:00-5月19日17:00期间,下半年10月30日9:00-11月3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英语和日语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和日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2.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3.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他电子设备。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5.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需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七、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网站(www.tcsafea.org.cn)和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八、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和考后资格复核的程序。全省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报考一级口译考试以及免试部分科目(二级口译免1科)考试的考生按照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公布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附件5)。报考二级口译2科以及三级口译考试的考生考后无需提交复核材料。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6),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九、证书领取
全省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