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制教师,其中东钱湖镇中心小学8名,高钱小学1名,东钱湖镇中心幼儿园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身体健康;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小学教师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专业对口;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历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幼儿园教师要求年龄28周岁及以下,宁波大市户籍,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
(一)网络报名
时间:2017年3月20日9:00—3月23日16:00
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进入“2017年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单位及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3月24日—3月29日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3月30日9:00—4月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宁波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栏目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
经缴费确认,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4月13日9:00--4月14日16: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准考证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按岗位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报考专业相近职位)。
(4)年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时间计算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17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录用起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统一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理论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区人社局根据笔试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携带相应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同时领取《面试通知》。放弃资格复审的不作递补。
(三)面试
1.小学语文、英语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试讲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
2.小学美术、体育、书法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由试讲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20%合成总成绩。
试讲、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不足75分者淘汰,面试规则于面试前一天网上公布。
面试合格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总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考试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七、录用办法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区党委会同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指标核减情况、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规则、体检、考察、公示等与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网站(www.dqlake.gov.cn)和东钱湖教科网(www.dqhedu.cn)同时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二)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提供海外学校学籍证明,且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拟录用人员经区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四)拟录用人员原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登记为居民户口。
(五)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见习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咨询电话:0574-88327205;监督机构: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监察室,监督电话0574-88366223。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